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出台二十八条措施,大力为基层减负
近日,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党委印发《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举措》,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工作部署,针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瘴痼疾,制定二十八条有效管用的整治措施,大力为基层松绑减负、赋能增效,激励广大干部担当作为,为推动交通运输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。
执法监督局党委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,制定的二十八条措施对标作风建设重点任务,对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检视、靶向纠治,全面整治基层反映的突出问题,具有很强的针对性、操作性和实效性。
精简文件方面,严格执行自治区“十不发文”规定,发文必要性不强、可发可不发的一律不发;严控文件篇幅,文件内容开门见山、直奔主题,杜绝在同一工作上“多头”发文。
严控会议方面,严格控制召开全局性工作会议,减少议事协调类会议,参会规模不得随意扩大;召开的全局性工作会议部署到最基层的不再层层召开传达,坚持开短会、讲短话,严格控制会议时间。
检查考核方面,不符合上级规定的督导检查考核一律停止,着力整治因督导检查考核衍生出的“盒子党建”“打卡纪实”“突击填补资料”等形式主义问题;改进方式方法,督导检查工作原则上采取“四不两直”方式进行,严控陪同人员;坚决纠治“突击式”填表报材料、层层加码现象。
规范执法方面,坚决杜绝“随意、重复、多头、无效”的执法检查,推动由“事后处罚”向“事前预防”转变。严格落实包容审慎执法若干措施,规范涉企执法检查,实现法理情相统一,避免“小过重罚”“同案不同罚”。
值班值守方面,严格按要求做好法定节假日和应急保障期间的值班值守工作,不得随意安排值班。
规范借调方面,机关原则不得向基层借调工作人员。
平台使用方面,严防“指尖上的形式主义”,着力加强微信群、公众号等社交媒体的管理,让干部的“指尖”摆脱束缚,保障干部有更多时间和精力抓落实、促发展、办实事。